兖州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兖州市地处鲁西南平原,东仰“三孔”,北瞻泰山,南望微山湖,西望水泊梁山,素有“东文、西武、北岱、南湖”之称,是山东省鲁西南大都市的经济中心。兖州市交通便利,有“九省通衢,齐鲁咽喉”之称,战略位置重要,自古就是“兵家必争之地,商贾云集之埠”。三国时期曹操曾长期屯兵兖州。京沪铁路纵贯南北,新石铁路横跨东西,是鲁西南最大的物资集散地和客运中转站。公路四通八达,有327国道、日菏高速等数十条公路干线穿境而过,市内公路总长630余公里,公路密度是全国平均水平的3倍。兖州是国家重要煤炭基地,煤田储量200多亿吨,年开采量2000多万吨,座落在兖州境内的兴隆庄煤矿是全国第一个400万吨的特大型现代化矿井。地下水储量约20亿立方米,是山东省三大丰水区中唯一尚未大量开采利用的地区。兖州历史悠久,公元前21世纪,夏禹划天下为九州,兖州为其一。在四千余年的历史变迁中,兖州相继为郡、州、府所在地,是一方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军事中心。